原标题:萌娃不能做代言人不代表不能拍广告
从今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新版《广告法》将正式实施,其中有三条与娱乐圈息息相关———
第一条是“不得利用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受此影响的有田亮的女儿森碟、张亮的儿子天天、李湘的女儿王诗龄、林志颖的儿子Kimi、曹格的一双儿女等。
第二条是“禁止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此前,陈柏霖、汪东城、罗志祥等偶像级艺人曾为女性卫生产品做代言,以后这样的工作将与他们绝缘。
第三条则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姚明、Angelababy、陈小艺等许多明星都曾为保健品代言。
不过,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代言人,那是不是他们就无缘广告了呢?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做了补充解释,“不能做代言人不意味着不可以拍摄广告。”
那对于不符合新《广告法》而合约又没有到期的代言该如何处理呢?大部分公司的回答都是模棱两可,一位签约了Kimi的公司说:“9月1日开始我们各种平台的广告上不会再出现Kimi的身影,但林志颖仍然是我们的代言人。”(记者 殷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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