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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二审维持原判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日(31日)上午10时,“房姐” 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二审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9月29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公开宣判,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房姐"龚爱爱案今日宣判 受审时未提及房产问题

    “房姐”龚爱爱被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将于今日在陕西靖边县法院公开宣判。

龚爱爱否认自己伪造买卖证件 称均出自公安机关

    今天9月24日上午,榆林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在法庭上,龚爱爱否认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龚爱爱当庭道歉:对不起神木人 坚称自己无罪

    今天上午,榆林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龚爱爱在法庭上否认自己犯罪,辩护人也为龚爱爱做了无罪辩护,该案将择日宣判。

"房姐"龚爱爱3个假身份、41套房产背后四大焦点

    随着“房姐”案今日上午8:30分,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庭,“房姐”龚爱爱的四个身份证、41套北京房产的话题一时间甚嚣尘上。而关于此事的话题,也在很多范围延展开来。其中一些疑问已经被解开,一些问题仍是个谜。随着案件一审开庭,事件将逐渐明朗化。

事件回顾

时间 事件 结果
2013年1月 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被曝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房姐”蹿红网络。 “房姐”被曝同时在北京、榆林拥有4个身份。
1月24日 北京警方通报称,“房姐”北京户口系非法办理,即日注销。 涉事民警被停职。
1月27日 陕西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立案。 立案调查。
1月31日 北京警方通报,发现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方米及奥迪轿车一辆。 北京警方已依法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所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2月4日 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神木警方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
3月8日 龚爱爱被批准逮捕。 龚爱爱被批准逮捕。
9月24日上午8时30分 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 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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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其人

    1964年龚爱爱出生在陕西神木县解家堡乡双卜树村。1980年龚爱爱离开农村,寄读舅舅家。2004年龚爱爱成为神木县农商行兴城支行行长。2010年龚爱爱成为神木县农商行副行长。同年当选为榆林市人大代表,获得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