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發布校服採購提示——
校服買不買 家長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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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9月4日,為切實保障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規范全省中小學生校服選用、採購、質量安全保障等環節,陝西省教育廳就校服採購發布溫馨提示。
校服選購堅持自願原則,學校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校服,不得將校服與入學、評優、日常考勤、校園活動等挂鉤,更不得設置強制穿著校服的要求。老師和學校也不能“指定商家”“指定渠道”購買,要充分尊重每個家庭的自主選擇權。
學校採購校服前,必須經過“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並且要獲得擬採購年級三分之二以上家長的書面同意。學校組建由家長、學生、教師、社會代表等組成的“校服選用組織”,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佔比不低於80%。校服款式怎麼定、企業怎麼選,都需由該組織全程參與和監督。
遵循“適用、實用、夠用”原則,校服統一採購實行“3款7件”上限,也就是春秋裝、夏裝、冬裝3款不超過7件,上衣、褲子分開按單品計算。校服採購以3年為一個時段,僅在小學1至3年級、4至6年級、初中、高中起始年級組織採購。學校不得組織學生或家長採購年級服、班服或禮服,也不能組織畢業年級採購校服,堅決杜絕校服“奢侈化”。
入校校服必須符合相關標准。不合格的校服,一律不得發放給學生。全省正在推行校服“雙送檢”制度,即供貨企業先送檢、學校收貨后隨機抽檢,兩次送檢不能委托同一家檢測機構,檢測費用不向家長收取。
學校應通過官方公眾號、校園官網、公告欄等渠道,將校服選用工作方案、供貨企業、款式、價格、質量標准、質檢報告、售后服務等信息公示出來,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充分保障家長知情權和監督權。
校服採購合同由學校直接與供貨企業簽訂,不能委托家長委員會代簽合同、代收費用。在未實行統一代收代付的地區,校服費用由家長直接支付給供貨企業,不能轉入任何個人賬戶。納入代收費項目的地區,學校要專款專用,不能截留、挪用、擠佔或收取回扣。
學校要指導供貨企業按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開展滿意度調查。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政府和學校要採取多種舉措無償提供校服。同時,鼓勵學校和家長探索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方式,讓孩子穿得安心,讓家長放心。
陝西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家長發現學校在組織校服採購過程中存在違反政策行為,可以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記者 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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