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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征兵工作條例》8月1日起施行

2026年07月30日08:58 |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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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陝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陝西省征兵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8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依照法律規定應服兵役的公民,由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以下統稱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征兵工作站組織初步審查,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依法確定為應征公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狀況和文化程度等信息進行初步核查。應征公民根據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征兵工作站的通知,在規定時限內,可以自行在全國范圍內任一指定的醫療機構參加初步體檢,初步體檢結果跨區域互認。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會同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以及共產主義青年團建立健全兵員預征預儲工作機制,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普通高等學校、技工院校,結合軍隊建設需求和院校學科專業特色成立軍事興趣類社團,培育儲備志願投身國防事業的優質兵員。

“《條例》將陝西多年征兵實踐經驗進行了法治化總結,細化了操作規范,是新時代完善地方兵役法治的重要制度成果,對於持續提升陝西省兵員征集質量、服務國防動員和強軍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陝西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庫專家、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杜國強說。(記者 王姿頤)

(責編:李雨蔚、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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