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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和復核工作 

2026年03月25日08:54 |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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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記者從陝西省工信廳獲悉:為進一步加強陝西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工信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陝西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有關要求,該廳組織開展第五批全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和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復核工作。

參加第五批陝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認定工作的企業和經《關於公布2022年陝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的通知》文件認定的2022年陝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按工商注冊屬地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參照陝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准,如實填報並提交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對應佐証材料。

各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屬地范圍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審核、實地抽查、公示等工作,並於2026年5月10日前將擬認定和擬復核通過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報省工信廳備案。省工信廳對各市、區報送的擬認定和擬復核通過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名單進行抽查、備案后,公告為陝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

陝西省工信廳相關人員表示,評價及認定要求是在陝西省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企業。同時,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於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3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經認定的陝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3年,每次到期后由企業重新登錄培育平台進行復核自評,經各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含實地抽查)通過后,有效期延長3年。有效期內的陝西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認定,且至少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記者 蘇怡)

(責編:孫挺、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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