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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7部門印發通知

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行為

2026年03月15日09:17 |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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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記者從陝西省人社廳獲悉:日前,陝西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陝西省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辦法》,旨在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行為,促進陝西職業技能培訓事業高質量發展。

政策明確,陝西鼓勵圍繞區域重點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鏈設立培訓學校。培訓學校應當納入“陝西省職業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實行信息化管理。

該管理辦法對培訓學校設置標准進行了明確,其中,基本辦學規模不低於每年200人次,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實訓場地要符合所申請職業(工種)的國家職業技能標准要求,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設備,每個職業(工種)至少配置2名理論課教師和2名實習指導教師。

培訓學校應當嚴格按照辦學許可核准的職業(工種)和職業技能等級開展培訓活動,建立健全教學質量評價制度,按照職業(工種)規定完成課程教學計劃,注重學員實操能力培養,確保培訓質量。培訓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主管部門備案。培訓學校應當按照招生簡章和廣告中的承諾,開設相應課程,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証教育教學質量。通過網站、“一網兩微”及各類社交媒體等渠道發布信息的,應當建立內部審查機制,確保內容合規。

陝西省人社廳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培訓學校應當實行教師持証上崗制度,確保專兼職教師具備相應教師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証書。建立教師培訓制度,在崗教師應當定期參加繼續教育,每5年累計培訓學時不少於360學時。培訓學校應當依法保障學員的合法權益,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學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學員培訓檔案,將學員培訓內容、參加考核鑒定時間、取得職業培訓合格証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職業資格)証書、推薦就業等情況記入學員培訓檔案並建立台賬。

通知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按照審批權限建立培訓學校信用檔案制度。根據培訓學校年檢結果和信用檔案等級,結合區域產業發展規劃、人力資源市場需求,對培訓學校實施動態管理。(記者 周明)

(責編:白鴿、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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