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發布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
每所學校應當配備至少1名法治副校長
2025年05月06日10:07 | 來源:陝西日報

原標題:每所學校應當配備至少1名法治副校長
日前,陝西省教育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等5部門聯合發布《陝西省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根據《辦法》,每所學校應當配備至少1名法治副校長。1人最多同時擔任2所學校的法治副校長。
全省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以下統稱“學校”)法治副校長的聘任與管理,適用本《辦法》。《辦法》所稱法治副校長,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以下統稱“派出機關”)推薦或委派,經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聘任,在學校兼任副校長職務,協助開展法治教育、學生保護、安全管理、預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員。
陝西省教育廳會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制定全省法治副校長政策文件,統籌推動全省法治副校長的聘任與管理。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派出機關負責本地區學校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工作,建立由教育、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共同參與的法治副校長工作機制,常態化、全環節協同做好本地區法治副校長工作。
法治副校長應利用憲法宣傳周、民法典宣傳月、春秋季開學、“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時間節點,採取舉辦講座、組織模擬法庭、開設法律診所、提供咨詢、組織實踐教學等方式,每年落實不少於4課時的法治教育任務。
陝西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師生人數多、多校區或有需求的學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長,學校應當明確各自職責分工。法治副校長聘期一般為3年,期滿后可以續聘﹔任職前應接受不少於8學時的培訓﹔任職期間根據實際安排參加相應的培訓。(記者 郭詩夢)
(責編:鄒星、魏鑫)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