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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祀衛鼎

“鼎”不可貌相

2023年11月07日08:57 |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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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鼎”不可貌相

五祀衛鼎。 記者 呂揚攝

五祀衛鼎。 記者 呂揚攝

講解員在介紹五祀衛鼎。 記者 呂揚攝

講解員在介紹五祀衛鼎。 記者 呂揚攝

五祀衛鼎內壁刻有銘文19行,共計207個字。 記者 呂揚翻拍

五祀衛鼎內壁刻有銘文19行,共計207個字。 記者 呂揚翻拍

五祀衛鼎

姓名:五祀衛鼎

等級:國家一級文物

出生時間:西周中期

出土地:陝西省岐山董家村青銅器窖藏

戶籍登記時間:1975年

現住址:陝西歷史博物館

10月27日,陝西歷史博物館內人頭攢動。當講解員提到面前的一尊青銅鼎是陝西歷史博物館的鎮館之寶之一時,不少游客露出了驚訝的表情。

這尊青銅鼎既沒有雄健華麗的紋飾,也不像有的青銅器那樣碩大厚重,卻在一眾文物中脫穎而出。它就是五祀衛鼎。

壹 土坑裡出土的實用器

1975年,陝西省岐山縣董家村農民董宏哲與其他村民一起在村西的取土場挖土。他在整理平地時無意間挖到了一個窖穴。透過挖出的洞口往裡看,可以隱約看到窖穴中橫七豎八地擺放著很多青銅器。董宏哲讓村民保護好現場,立即跑到文物部門報告了這一情況。

考古隊得知消息后,急忙派人趕赴現場。在搶救發掘過程中,考古專家在這個不深的土坑中,先后清理出大大小小37件青銅器。后來,這個土坑被命名為岐山董家村青銅器窖藏。窖藏口距離地面隻有35厘米。窖藏為平面呈梯形的土坑,四壁沒有經過修整,坑口長1.15米,寬0.85米至1.2米,深1.14米。窖藏內部存放有37件西周時期的青銅器,五祀衛鼎就是其中之一。

剛出土時,五祀衛鼎的鼎身附有點狀的“有害鏽”和石膏污染物。或許是由於鏽跡太過嚴重,鼎的底部已經被腐蝕出一個洞。鼎外壁和底部有一層煤煙團,說明這是一件實用器。“有害鏽”俗稱“粉狀鏽”,也稱“青銅病”,對青銅文物危害極大。修復專家本著還原文物本來面貌的原則,對鼎身的“有害鏽”和石膏污染物進行了細致清理,並保留了底部鏽蝕的孔洞。經過細致的修復,五祀衛鼎重新煥發出生機。

貳 貴族商人發的“朋友圈”

五祀衛鼎的命名有何含義?“五祀”來源於鼎上銘文末尾的“隹王五祀”。“隹”在古漢語中是“惟”字的異體字,在句首時常作為語氣詞。商周時期,年被稱為“祀”,因此,“王五祀”表明這件青銅器作於西周共王五年。“衛”表示這件青銅器的主人是西周貴族商人裘衛。

青銅器的命名有一套公認的規則。為帶有銘文的青銅器命名是直接將該文物所有者名字和器型組合。由於這件青銅器的主人是西周的貴族裘衛,按理說應該直接將其命名為“裘衛鼎”或“衛鼎”,為什麼這件青銅器被命名為五祀衛鼎?

商周時期,青銅器往往被用於祭祀。青銅器上的銘文通常用來記錄重要事件。五祀衛鼎上的銘文在形式上沒有較大變化,但是銘文的內容表明,五祀衛鼎的主人裘衛十分喜歡發“朋友圈”。在岐山董家村青銅器窖藏中就同時發現了他的兩條“朋友圈”動態,一條刻在共王五年所作的青銅器上,一條刻在共王九年所作的青銅器上。為了區分這兩件文物,專家將其中一件稱為“五祀衛鼎”,另一件稱為“九年衛鼎”。除此以外,這兩件青銅鼎還與一同出土的廿七年衛簋和三年衛盉共同組成了大名鼎鼎的“裘衛四器”。

五祀衛鼎的內壁刻有19行銘文,共計207個字。銘文講述的是在西周共王五年正月,鼎的主人裘衛與鄰居邦君厲之間因佔用耕地引起違約事件。事件的起因是邦君厲因治理河流需要佔用裘衛的土地,許諾賠償給裘衛五百畝田地。但土地被佔用后,補償卻遲遲未到,裘衛便將邦君厲控告到刑伯、伯邑父、定伯等執政大臣那裡。經過詢問,邦君厲當場承認自己作過補償田地的承諾,表示會遵守約定並立下誓言。執政大臣便命令三有司(司徒、司馬、司空)以及內吏實地勘察、劃定地界並辦理了手續。為了記錄這件事情,裘衛將契約內容和事件鑄造在青銅器上。

三 “其貌不揚”的鎮館之寶

五祀衛鼎造型簡單大方,通高37.2厘米,口徑32.7厘米,腹深19.3厘米,重11.5千克,雙立耳,圓柱狀三柱足,腹部略微下垂。與大部分人印象中紋飾豐富的青銅鼎不同的是,五祀衛鼎通體朴素簡潔,口沿下飾勾連竊曲紋,以細雷紋襯地。陝西歷史博物館講解員謝雙雙告訴記者:“由於西周中期冶煉技術及生產力的提高,鑄造青銅器的工匠不再單純為貴族提供精致華美的祭祀禮器,還為工商奴隸主提供青銅器。青銅器的大量生產使這一時期的部分器物呈現簡單直率的特點。”

小小的一件青銅鼎,何以成為陝西歷史博物館的鎮館之寶之一?

謝雙雙介紹:“五祀衛鼎內部的銘文推翻了人們之前對於周朝土地政策的認識。”周朝早期,周王將土地分封給諸侯,再由諸侯分封給自己的卿大夫等,由此形成了嚴密的貴族體系。由於土地是維護貴族體系的重要因素,因此按“井田制”的法令,土地作為周王的恩賜,是不能被隨意轉讓和買賣的。而在西周中期,周王的統治日益衰微,地方不再嚴格執行“田裡不鬻”的土地政策,土地兼並現象屢見不鮮。到了戰國時期,“井田制”名存實亡。商鞅在秦的兩次改革,就廢除了秦地的“井田制”。

從五祀衛鼎上的銘文可以看出,生活在西周中期的裘衛不僅與邦君厲公開交易土地,甚至還在執政大臣的見証下約定了土地的劃分范圍。這反映出在西周中期,部分土地已經屬於私有了,但是如果想要進行土地的交易轉讓,仍然需要朝廷重臣的審核和批准。“五祀衛鼎的銘文為我們了解西周中期的土地制度,以及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都提供了珍貴的資料。”謝雙雙說。

從五祀衛鼎上的銘文所記敘的事件來看,裘衛作為原告向執政大臣申訴、執政大臣詢問被告、被告陳述、執政大臣對事件的仲裁及后續對仲裁結果的執行,一系列環節形成了完整的審理程序。因此,該文物還有助於研究西周時期的法律制度。謝雙雙告訴記者:“五祀衛鼎上的銘文內容詳細,包括這起事件的起因、經過和五祀衛鼎鑄造的時間以及契約人、見証人的名字。因此,五祀衛鼎是判斷西周中期青銅器的標准器,非常珍貴。”(見習記者 王志輝 記者 呂揚 實習生 辛悅萌)

(責編:鄧楠、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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