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錢又侵權!你敢讓這些人治“心病”?——網絡心理健康服務調查

新華社記者白佳麗、黃筱、蘭天鳴

2020年11月27日06:26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坑錢又侵權!你敢讓這些人治“心病”?——網絡心理健康服務調查

疫情突然來襲不知所措?求職升學失利壓力山大?職場商場不順自信受挫?婚戀家庭紛爭焦頭爛額?……天津市安定醫院副院長徐廣明說,近年來精神衛生與心理健康備受社會關注,網絡心理健康服務需求很大。

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網絡上心理健康咨詢、親密關系修復、陪伴傾訴傾聽等都成為商機,但服務質量卻存在不少問題:一些平台上有償心理咨詢、診治從業者沒有資質,一些平台打著陪伴傾聽、哄睡叫醒等幌子提供“軟色情”“擦邊球”服務,還有些平台上相關服務純屬坑錢套路,毫無效果甚至有害,消費者被侵害后維權困難。

線上心理服務需求大、問題多

據專家介紹,新冠肺炎疫情以來,網絡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咨詢、診療等服務需求明顯增大。據了解,當前市場上相關服務主要有3種類型。

“線上醫院”,其實就是把線下醫院搬到了線上。由第三方平台或專業醫院運營,精神專科醫生在線為用戶提供咨詢、藥品續方等服務。這類平台上的醫生絕大多數資質齊全,規范性強。

記者見到,浙江省互聯網醫院平台上,有來自浙江各地醫院精神科的醫生入駐,平台清楚標明醫生身份、專業以及收費標准和咨詢量、反饋等,患者可以通過視頻或者圖文復診。

“付費內容”。記者在多個知名網絡社交、短視頻平台搜索到大量付費心理健康講座、心理調節干預課程。

記者在某APP體驗“帶你療愈焦慮症”付費內容,發現其內容大多為舒緩情緒方法和“心靈雞湯”,與醫學療愈無關。有購買者留言稱其“效果存疑”。

“有創作者專鑽平台監管空子,他們不關心內容科學性,最大化牟利才是真正目的。”一名資深網絡內容創作者告訴記者。

記者還發現,部分網絡社交平台上有不少所謂“情感咨詢機構”以“心理咨詢師”名義,提供“分手復合”“挽回婚姻”等干預服務,一些網購平台也出售“情感挽回、出軌分離、婚戀修復”服務。還有些機構和個人則自稱為“親密關系咨詢師”“親密關系修復師”等,通過手機APP有償提供服務。

還有人提供線上陪伴傾訴、哄睡叫醒等“輕”心理服務。記者在淘寶平台發現有不少名為“樹洞”“虛擬戀人”的店鋪,下單后工作人員將添加客戶微信或QQ,根據要求計時聊天、哄睡陪伴等。

“此類行為監管難度大,出現‘泛黃’或‘涉黃’情況較多。”一位網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

網絡心理健康服務市場有各種“不靠譜”

“當前網絡心理健康服務缺少相應標准,不少求診者或咨詢人對相關風險不夠了解,所以常有人被坑了錢還耽誤診治。”西南大學心理學部副教授郭磊說。記者調查發現,當前該領域確有幾類“不靠譜”。

——假証,從業資質不靠譜。一些平台鼓吹自己的“名師”具有美國職業教育學會頒發的“ACI國際注冊心理咨詢師”証書等。但記者在淘寶平台發現多個制售假冒心理咨詢師資質証書的賣家。一個名為“su”的賣家稱可制作“ACI國際注冊心理咨詢師証”“APEI國際注冊心理咨詢師証”,每本售價260元,1天可取。

——蒙人,專業身份不靠譜。“不少平台對所謂‘咨詢師’幾乎不設置專業門檻。”一位曾在多個平台兼職過的“咨詢師”向記者透露,一些平台上甚至存在原本有心理健康問題的傾訴者自學‘套路’后注冊為咨詢師的情況。記者還發現,不少平台存在“刷好評”誤導咨詢者的情況。

——“坑”錢,服務質量不靠譜。記者在某網絡社交平台向一位情感咨詢機構負責人咨詢“情感修復”服務情況。這名負責人表示“情感挽回成功率達到98%,先交完一周的998元咨詢費用后,會研究並給出方案。”一名曾在該機構購買同類服務的消費者告訴記者,自己交費后一周,僅獲得2小時電話咨詢、一些公開可見的信息材料,當自己提出疑問時,該機構工作人員隻給她一個“等”字。

另有咨詢者投訴稱,一位名為“國士九顏”的“情感導師”收取服務費后便隻用一些“水話”來糊弄自己,對承諾的心理疏導分析服務均不兌現。

——侵權,權益維護不靠譜。記者發現,有多名咨詢者投訴名為“暖暖情感咨詢”的網絡賬號。投訴者稱,該機構在與咨詢者因咨詢效果發生糾紛后,以曝光咨詢者隱私為由要挾咨詢者繼續交錢。還有咨詢者表示,自己在淘寶平台上購買心理咨詢服務,隨后被所謂的“咨詢師”公開了各種隱私聊天記錄。

加強監管是行業發展、市場拓展必經之路

浙江大學醫學院精神衛生中心、杭州市第七人民醫院副院長毛洪京等多位專家表示,網絡心理健康服務行業有廣闊前景,但目前正規醫院網絡醫療服務力量投入不足、相關線上服務診療與服務缺少標准、商業平台服務監管難度大等問題應予充分重視。

毛洪京表示,受限於現實條件,醫院很難自建自營網絡服務平台,未來“商業網絡平台+專業醫院”是大方向,但是對從業門檻、資質、收費標准等細分領域的行業標准必須盡快制定規范。

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主任薛軍教授表示,心理咨詢屬於廣義上的治療行為,從業者應有相關資質。一些傾聽服務和心理緩解咨詢活動雖非醫療行為,但也應要求對從業人員實現平台后台實名制。

“心理治療和心理咨詢是不同的概念,需要准確評估咨詢人心境和現狀,而線上信息獲取能力有限,對從業人員能力要求更高。”天津大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安莉認為,應對線上心理咨詢從業人員設立比線下更高的專業審核標准。

對於相關網絡平台責任,薛軍強調平台應加強相關從業人員資質審查核實、披露備案,同時需要建立真實有效的用戶評價機制。“平台把好入門關,不能任由虛假宣傳‘橫行’。另外,對有特定嚴重犯罪記錄及惡習的,應限制准入。”

北京師范大學網絡法治國際中心高級研究員臧雷提醒,對一些平台上打著心理健康幌子的“軟色情”信息,平台負有法定監管、清理義務,如為流量或短期效益“視而不見”,則涉嫌違法甚至犯罪。他建議各平台為網絡心理健康服務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同時,監管部門也應盡快針對該領域完善監管規范,加強治理力度。

徐廣明強調,網信、公安等部門應加強合作,進一步加強對求診、咨詢者個人信息與隱私保護力度,拉緊行業底線。(參與記者:鄔慧穎、李嘉盈)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