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印發意見

防止耕地“非糧化” 穩定糧食生產

2020年11月18日06:0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防止耕地“非糧化” 穩定糧食生產

新華社北京11月17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採取有力舉措防止耕地“非糧化”,切實穩定糧食生產,牢牢守住國家糧食安全的生命線。

《意見》強調,要充分認識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重要性緊迫性。堅持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切實把握國家糧食安全主動權。堅持科學合理利用耕地資源,將有限的耕地資源優先用於糧食生產。主產區要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產銷平衡區和主銷區要保持應有的自給率。

《意見》提出,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決防止耕地“非糧化”傾向。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於發展糧食生產,特別是保障稻谷、小麥、玉米三大谷物的種植面積。一般耕地應主要用於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把糧食生產功能區落實到地塊,引導種植目標作物,保障糧食種植面積。穩定非主產區糧食種植面積,產銷平衡區要著力建成一批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口糧田,保証糧食基本自給﹔主銷區要明確糧食種植面積底線,穩定和提高糧食自給率。有序引導工商資本下鄉,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等,對工商資本違反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的“非糧化”行為,一經發現要堅決予以糾正,並立即停止其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嚴格規范永久基本農田上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以及挖塘養魚、非法取土等破壞耕作層的行為,禁止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

《意見》要求,要強化激勵約束,落實糧食生產責任。嚴格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要將防止耕地“非糧化”作為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嚴格考核並強化結果運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將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分解到市縣。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同時對存量問題摸清情況,分類穩妥處置。完善糧食生產支持政策,落實產糧大縣獎勵政策,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加大糧食生產功能區政策支持力度,加強對種糧主體的政策激勵,著力保護和調動地方各級政府重農抓糧、農民務農種糧的積極性。加強耕地種糧情況監測,每半年開展一次全國耕地種糧情況監測評價,建立耕地“非糧化”情況通報機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穩妥有序抓好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 人民日報 》( 2020年11月18日 第 04 版)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