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2020年11月04日07:2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十、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構建生態文明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35.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落實生態保護、基本農田、城鎮開發等空間管控邊界,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空間的佔用。強化綠色發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發展綠色金融,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推進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造。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發展綠色建筑。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降低碳排放強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

36.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增強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繼續開展污染防治行動,建立地上地下、陸海統籌的生態環境治理制度。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治理城鄉生活環境,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強白色污染治理。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完成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重視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完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管理。完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積極參與和引領應對氣候變化等生態環保國際合作。

37.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加強外來物種管控。強化河湖長制,加強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保護治理,實施好長江十年禁漁。科學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推行林長制。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加強黑土地保護,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加強全球氣候變暖對我國承受力脆弱地區影響的觀測,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

38.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法律法規,加強自然資源調查評價監測和確權登記,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推進資源總量管理、科學配置、全面節約、循環利用。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提高海洋資源、礦產資源開發保護水平。完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

十一、實行高水平對外開放,開拓合作共贏新局面

堅持實施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依托我國大市場優勢,促進國際合作,實現互利共贏。

39.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推進貿易創新發展,增強對外貿易綜合競爭力。完善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有序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依法保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健全促進和保障境外投資的法律、政策和服務體系,堅定維護中國企業海外合法權益,實現高質量引進來和高水平走出去。完善自由貿易試驗區布局,賦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權,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建設對外開放新高地。穩慎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堅持市場驅動和企業自主選擇,營造以人民幣自由使用為基礎的新型互利合作關系。發揮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要展會平台作用。

40.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秉持綠色、開放、廉潔理念,深化務實合作,加強安全保障,促進共同發展。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拓展第三方市場合作。構筑互利共贏的產業鏈供應鏈合作體系,深化國際產能合作,擴大雙向貿易和投資。堅持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遵循國際慣例和債務可持續原則,健全多元化投融資體系。推進戰略、規劃、機制對接,加強政策、規則、標准聯通。深化公共衛生、數字經濟、綠色發展、科技教育合作,促進人文交流。

41.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堅持平等協商、互利共贏,推動二十國集團等發揮國際經濟合作功能。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改革,推動完善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積極參與多雙邊區域投資貿易合作機制,推動新興領域經濟治理規則制定,提高參與國際金融治理能力。實施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准自由貿易區網絡。

十二、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提高社會建設水平

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42.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資制度,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類生產要素由市場決定報酬的機制,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群體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機制,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43.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促進充分就業,保障勞動者待遇和權益。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更加注重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加快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統籌城鄉就業政策體系。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幫扶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健全就業需求調查和失業監測預警機制。

44.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提升教師教書育人能力素質,增強學生文明素養、社會責任意識、實踐本領,重視青少年身體素質和心理健康教育。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專門教育保障機制,鼓勵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發展。加大人力資本投入,增強職業技術教育適應性,深化職普融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大力培養技術技能人才。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分類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加快培養理工農醫類專業緊缺人才。提高民族地區教育質量和水平,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支持和規范民辦教育發展,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揮在線教育優勢,完善終身學習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

45.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推進社保轉移接續,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落實異地就醫結算,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健全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制度。健全退役軍人工作體系和保障制度。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健全老年人、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和設施,完善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完善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46.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完善國民健康促進政策,織牢國家公共衛生防護網,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等職能。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改善疾控基礎條件,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強化基層公共衛生體系。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創新醫防協同機制。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處置機制,健全醫療救治、科技支撐、物資保障體系,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公益屬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加強公立醫院建設和管理考核,推進國家組織藥品和耗材集中採購使用改革,發展高端醫療設備。支持社會辦醫,推廣遠程醫療。堅持中西醫並重,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殘疾康復服務質量,重視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促進全民養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加快發展健康產業。

47.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制定人口長期發展戰略,優化生育政策,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提高人口素質。積極開發老齡人力資源,發展銀發經濟。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培育養老新業態,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

48.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基層民主協商制度,實現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發揮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等參與社會治理的途徑。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向基層放權賦能,加強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建設,減輕基層特別是村級組織負擔,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隊伍建設,構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平台。加強和創新市域社會治理,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