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2020年11月04日07:2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五、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構建新發展格局

堅持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加快培育完整內需體系,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以創新驅動、高質量供給引領和創造新需求。

16.暢通國內大循環。依托強大國內市場,貫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打破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形成國民經濟良性循環。優化供給結構,改善供給質量,提升供給體系對國內需求的適配性。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實現上下游、產供銷有效銜接,促進農業、制造業、服務業、能源資源等產業門類關系協調。破除妨礙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和商品服務流通的體制機制障礙,降低全社會交易成本。完善擴大內需的政策支撐體系,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

17.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立足國內大循環,發揮比較優勢,協同推進強大國內市場和貿易強國建設,以國內大循環吸引全球資源要素,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促進內需和外需、進口和出口、引進外資和對外投資協調發展,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完善內外貿一體化調控體系,促進內外貿法律法規、監管體制、經營資質、質量標准、檢驗檢疫、認証認可等相銜接,推進同線同標同質。優化國內國際市場布局、商品結構、貿易方式,提升出口質量,增加優質產品進口,實施貿易投資融合工程,構建現代物流體系。

18.全面促進消費。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順應消費升級趨勢,提升傳統消費,培育新型消費,適當增加公共消費。以質量品牌為重點,促進消費向綠色、健康、安全發展,鼓勵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發展。推動汽車等消費品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健全現代流通體系,發展無接觸交易服務,降低企業流通成本,促進線上線下消費融合發展,開拓城鄉消費市場。發展服務消費,放寬服務消費領域市場准入。完善節假日制度,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擴大節假日消費。培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改善消費環境,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19.拓展投資空間。優化投資結構,保持投資合理增長,發揮投資對優化供給結構的關鍵作用。加快補齊基礎設施、市政工程、農業農村、公共安全、生態環保、公共衛生、物資儲備、防災減災、民生保障等領域短板,推動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推進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設,支持有利於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項目建設。實施川藏鐵路、西部陸海新通道、國家水網、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星際探測、北斗產業化等重大工程,推進重大科研設施、重大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公共衛生應急保障、重大引調水、防洪減災、送電輸氣、沿邊沿江沿海交通等一批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重大項目建設。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形成市場主導的投資內生增長機制。

六、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20.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推進能源、鐵路、電信、公用事業等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構建親清政商關系,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破除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各種壁壘,完善促進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法律環境和政策體系。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

21.完善宏觀經濟治理。健全以國家發展規劃為戰略導向,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要手段,就業、產業、投資、消費、環保、區域等政策緊密配合,目標優化、分工合理、高效協同的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完善宏觀經濟政策制定和執行機制,重視預期管理,提高調控的科學性。加強國際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搞好跨周期政策設計,提高逆周期調節能力,促進經濟總量平衡、結構優化、內外均衡。加強宏觀經濟治理數據庫等建設,提升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手段輔助治理能力。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

22.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強化對預算編制的宏觀指導。推進財政支出標准化,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與支出責任,健全省以下財政體制,增強基層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系,優化稅制結構,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完善貨幣供應調控機制,穩妥推進數字貨幣研發,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構建金融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強金融普惠性。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支持中小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持續健康發展,改革優化政策性金融。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推進金融雙向開放。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

23.建設高標准市場體系。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堅持平等准入、公正監管、開放有序、誠信守法,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實施高標准市場體系建設行動。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實施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繼續放寬准入限制。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提升市場綜合監管能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進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體系。

24.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評估和事后評價制度,暢通參與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進政務服務標准化、規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務公開。深化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機構改革。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