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解決設計隨意、施工隊伍不專業、質量不易保証、監管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

對農村自建房的監管要跟上(來信調查)

記者 喬 棟

2020年10月19日06:1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對農村自建房的監管要跟上(來信調查)

山西襄汾發生餐館坍塌事故后,農村自建房的修建、自建房轉經營的情況引起多地廣泛關注。記者在多地採訪時發現,農村自建房存在設計隨意、施工隊伍不專業、質量不易保証、監管存在薄弱環節等問題。

佔耕地蓋房現象禁而不絕

在耕地上蓋房子的情況在部分農村地區仍然存在。在中部地區某縣,村民許某7年前在自留地上修建了三間平房,用來臨時休息。“沒有打地基,就買了些舊磚,再用黃土和麥碎、秸稈混合起來代替沙和水泥。屋頂的預制板也不是一塊一塊緊挨著,中間的空隙用磚填上,省錢。”

即使在宅基地上修建的自住房,也並非都是“真材實料”。許某說:“有幾間房蓋的時候就是為了在房前屋后多佔一點地方,因此就用了最省錢的辦法蓋起來。用的材料全靠自己掌握,有的用‘破灰泥’‘沙灰’,有的雖然用混凝土,但是也在比例上有縮水。正常一般1袋水泥配3桶沙子,我多配了一些沙,大概1︰5的樣子。”

在某地城鄉接合部,修建了不少“大棚房”。每個大棚都緊挨著一個小院,進了院門,直接通到大棚,打著“農庄康養”的名義對外售賣。

據村民說,這些“大棚房”都在打“擦邊球”,用租售合一的概念進行包裝對外售賣。宣稱用的是入市的集體建設用地,但其實有的還是農田。去年,當地進行了“拆違治亂”的整治行動,“大棚房”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不過最近又有所抬頭,有些村民重新開始蓋“大棚房”了。

自己動手更劃算,但質量沒有保障

毛某是一名傳統泥瓦工,他說:“自建房的施工標准,用什麼料、怎麼配,全掌握在村民自己家手裡。以前村裡人蓋房子用的是磚混結構,磚的質量、土沙或洗沙、水泥和沙比例等各不相同,有些質量不過關的,時間一長就容易出問題。”

“工匠的價格也不相同。我們這大工一天是300元左右,小工一天150元左右,按照天數算。”毛某介紹,因為都是本地人,叫過來蓋房子也是憑手藝吃飯。直到現在,村裡人如果是蓋一兩間房或者加蓋一層,仍然習慣沿用以前的辦法,請幾個大工、小工過來就動工。

但如果修建規模稍微大點,就得請專業有資質的施工隊。“這兩年,施工隊慢慢佔領了農村蓋房的市場,因為施工隊用的設備更好、質量更有保証,且整體採用水泥結構,既美觀又結實。近兩年,村裡人蓋兩三層的房子,基本都用施工隊。”毛某說,“但施工隊的要價也更高,磚混結構一平方米500元左右,水泥結構一平方米600元左右,如果是包材料錢的話,每平方米要到1700元左右。”

這麼一算,戶主自己買料、請人修建,性價比顯然更高,預算更容易控制,因此還是有不少村民選擇請工匠蓋房。

隨意加蓋、自建房轉經營問題仍存在

2014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實施意見》提出,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村民應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書面申請。

“按照規定,村民建房子都應該去鄉鎮或有關部門報備,但現在村裡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修房子、加蓋樓層,一般情況下村裡也不管。”一名村委主任說,除非是在修建過程中妨礙了鄰居,發生了鄰裡糾紛,村裡才會介入。

在某省會城市的一個城中村,緊挨商圈和大學,人流密集。走在其中,一條窄窄的街道兩邊是逼仄密集的自建高層樓房,而且基本上都是經營場所,多為賓館、飯店、網吧和唱歌場所等。

記者隨機進入幾家經營場所採訪。利利賓館從外形上看像一個“火炬”:下面三層“窄”,上面四層反而“寬”,顯得頭重腳輕。而在欣欣賓館,每層有8個門,呈“回”字形,樓道裡堆滿舊沙發等雜物。暢享網吧租用了自建房的整層,中午1點左右,100多平方米的空間裡,有22人正在上網打游戲。其樓下的地下室,被隔成5個包間,正在經營著一家歌廳。

農村自建房的實際用途一旦轉為經營,應符合相關安全、質量、消防等要求。但該城中村的一名村干部接受採訪時說,“村裡加蓋的樓房大多是村民在十幾年前修建,每家修建時的規劃設計都不一樣,很多都是隨著地形、空間等盡可能多佔地多蓋房,於是就形成了很多奇怪的造型。而且,這些房子建好后就不好動了,我們也隻能在消防安全等方面提出一些要求。”

相關法規不夠完善,監管隊伍比較薄弱

餐館坍塌事故發生后,山西在全省范圍開展城鄉建筑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自8月30日至9月13日,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已排查出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違規改建、違法改變房屋用途建筑2085處,已拆除524處﹔排查發現存在各類隱患和問題的建筑7004處,已整改3291處。

同時,山西省政府還成立了工作專班,研究制定出台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辦法、農村建房規劃許可管理辦法、農村自建住宅技術標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房屋建筑設計施工監理管理辦法、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准入管理辦法等相關標准和制度,建立農村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司長張學勤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農房一般都是群眾自建、自住。最近幾年有部分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有的改成民宿,有的改成賓館、飯店。從這個角度來說,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基層監管隊伍還比較薄弱。

張學勤表示,將完善法律法規,從制度層面、標准層面把短板補齊。現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特別是對用作經營性用房的,將進行全面監管。

有專家建議,應當強化對佔用耕地建房的巡查力度,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增加“回頭看”的抽查頻率。落實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推動農村的傳統泥瓦匠轉型“農村建筑工匠”,規范農村建筑施工隊伍。

此外,還應當健全完善農村自建房建筑要求細則,明確建筑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強化監管落地的執行力。

山西晉城君宜律師事務所律師郎滿紅認為,目前對農村自建房轉經營的限制條款相對空缺,應著重就此健全安全監管制度。

《 人民日報 》( 2020年10月19日 第 07 版)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