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20年09月28日08:50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廣東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新華社廣州9月27日電(記者毛一竹)廣東省紀委監委27日對外發布通報,因中秋、國慶節將至,為加強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對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一是中山市古鎮鎮黨委原書記劉建輝違規審批並參加公款出國旅游問題。2015年至2018年,經劉建輝批准,古鎮鎮違規通過中介公司獲得外方邀請函,共組織11個團、含公職人員和民營企業主43人次出國考察。各團均壓縮公務活動時間,參觀旅游景點,並違規向公職人員發放津補貼。劉建輝參加其中4個團,違規領取津補貼。劉建輝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調研員,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其他責任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二是雲浮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副局長葉仲偉交通運輸執法失職失責等問題。2016年至2019年,葉仲偉屢次幫助存在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某管理服務對象逃避處罰,並多次收受其所送禮品禮金,要求其支付私人餐飲、娛樂費用,折合人民幣共計2.71萬元。葉仲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

  三是韶關市新豐縣沙田鎮自然資源管理所原所長潘頌斌採礦執法失職失責等問題。2016年至2019年,潘頌斌對某礦場老板非法採礦行為瞞報遲報、消極打擊,造成國家礦產資源損失和生態環境破壞,並多次收受其所送禮品禮金,折合人民幣共計6.1萬元。潘頌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

  四是肇慶市高要區祿步鎮圩鎮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何建南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至2018年,何建南違規決定挪用商鋪、倉庫租金等集體資金,向社區“兩委”干部重復發放工資和高溫津貼、誤工補貼,共計人民幣9.92萬元,其中本人領取2.56萬元。何建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