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物業公司從“管理者”變“服務者”

2020年09月28日06:42  來源:陝西日報
 
原標題:讓物業公司從“管理者”變“服務者”

  本報訊 (記者 秦驥 劉楓)“為做好條例修訂工作,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分別赴西安、渭南、榆林等地調研,通過實地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充分聽取意見建議。同時,委托10個設區市人大常委會同步開展調研,設計調查問卷,通過網絡問卷、小區發放等形式公開征集社會意見……”9月27日,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為促進我省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引導物業公司從“管理者”向“服務者”轉變,依照民法典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修訂草案修改稿明確,將條例名稱修改為《陝西省物業服務管理條例》。為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構建黨建引領社區治理框架下的物業服務管理體系,修訂草案修改稿明確將物業服務管理納入社區治理體系。同時,修訂草案修改稿還對省、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具體職責作了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物業服務區域內違法行為投訴舉報制度,公布統一的投訴舉報電話,進一步明確了物業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以及基層政府的職責。

  物業管理委員會是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的過渡機構,其任務就是推進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共同決定物業服務管理相關事項的重要途徑。然而,全省問卷調查數據顯示,我省75%的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此,修訂草案修改稿對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作出專門規定,助推業主對物業服務管理活動的決定權真正得以落實。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