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

陝西修訂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秦驥 劉楓

2020年09月28日06:41  來源:陝西日報
 
原標題:我省修訂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本報訊 (記者 秦驥 劉楓)“條例修訂過程中,省司法廳充分征求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同時會同省生態環境廳赴廣西、四川和我省寶雞、延安、榆林進行立法調研,認真吸收各方意見建議……”9月27日,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建立生態補償制度,是調節和平衡飲用水水源利用地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之間利益差異和利益沖突的重要措施。對此,修訂草案明確規定,我省加大對生態保護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依法對飲用水水源地給予生態保護補償,指導飲用水受益地區與水源保護地區之間建立橫向補償關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域分為保護區和准保護區,其中,保護區又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

  結合我省實際情況,修訂草案對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域和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域,採取准保護區、二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保護強度依次遞增、禁止行為依次增多的累進式立法方式,以列舉的形式增加了各級保護區的禁止性行為。為有效防范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修訂草案明確,發生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后,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消除環境污染及潛在風險,保障飲用水安全,並將事件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

  此外,修訂草案還針對不同的禁止性行為和其他違法行為設定了相對應的控制措施,全面提高了罰款額度。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