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明確:10月1日至4日加班應發3倍工資

2020年09月20日07:50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人社部明確:10月1日至4日加班應發3倍工資

  中新網客戶端9月19日電(李金磊)9月19日,人社部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責編:谷妍、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