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加強高中招生管理和學籍管理

2020年09月16日07:21  來源:陝西日報
 
原標題:我省加強高中招生管理和學籍管理

  本報訊 (記者 郭妍)近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近期,省教育廳接到對個別地市普通高中違規招生錄取和空挂學籍的投訴反映。為進一步規范全省普通高中辦學行為,確保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和新生學籍注冊規范及時,陝西將進一步加強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和學籍管理工作。

  省教育廳要求,各市(區)教育部門要嚴格按照已下達的本轄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並使用統一的招生錄取網絡平台組織招生錄取工作,落實職普比4:6的政策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的要求,不得隨意修改計劃,嚴禁超計劃招生和無計劃招生。

  各市(區)教育部門要加強學籍管理工作,按照《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做好新生學籍注冊和日常監管工作﹔要強化普通高中新生學籍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嚴格執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要強化招生入學資格核查和新生入庫查重等管理環節,通過學籍系統,對初中畢業生升學調檔進行嚴格核查,杜絕不符合錄取標准的初中畢業生被錄入普通高中就學。

  未通過統一錄取、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得注冊學籍。各學校不得招收省內其他市(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初中畢業生,不得為此類學生辦理招生錄取和學籍轉接手續。嚴禁同時注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

  各市(區)教育部門要充分利用市級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台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和全過程監管工作,要認真查處群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問題,重點治理並查處違規招生、違規建立學籍、空挂學籍、人籍分離、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等違規行為。秋季開學后,轄區內教育部門要開展逐校排查工作。

  對於發現的違規招生、違規辦學、未使用市級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台的學校,要根據違規情節輕重對負責人進行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責任,對學校可採取限制申報評優樹模、調減招生計劃、省級示范高中和省級標准化高中黃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對於違規情節較重、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學校,可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証。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和學籍注冊結束后,省教育廳將進行比對分析和隨機檢查,對在學校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中把關不嚴、監管不力的市縣教育部門,將依規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責編:谷妍、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