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在全國首創人民陪審員與人民調解員“雙向優選”機制

2020年08月07日07:15  來源:陝西日報
 
原標題:陝西在全國首創人民陪審員與人民調解員“雙向優選”機制

本報訊 (記者 成全勃)8月5日,省司法廳聯合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關於建立完善人民陪審員與人民調解員“雙向優選”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機制在全國尚屬首創。

《意見》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結合陝西人民陪審、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對任職期間優秀的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到屆或聘任期結束實行“雙向優選”的工作機制,確保兩支隊伍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意見》要求各基層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密切協同,建立優選制度,共同做好“雙向優選”工作。規定人民陪審員從人民調解員中優選數量應掌握在20%以內,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優選數量按有關法律執行。

《意見》明確了選任程序,即優秀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雙向優選人選及人數由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工作需求協商定期推薦提名﹔人民法院會同司法行政機關對擬任人選條件進行聯合審查﹔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確定選任的人民陪審員由人民法院院長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確定選任的專職人民調解員由司法行政機關及時按《意見》要求辦理聘任手續。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5年,不得連任﹔專職人民調解員根據聘期履職,可續聘。

《意見》要求基層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應聯合向社會公告選任的人民陪審員、專職人民調解員名單,並將確定的選任名單信息逐級上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主管部門。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