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中、高風險地區原則上暫不舉辦展覽活動

2020年07月07日07:18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三部門:中、高風險地區原則上暫不舉辦展覽活動

  中新網7月6日電 據商務部微信公眾號消息,商務部、公安部、衛健委日前聯合發布《關於展覽活動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中、高風險地區原則上暫不舉辦展覽活動。在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低風險地區可舉辦必要的展覽活動。

  資料圖:市民戴口罩觀看文物展覽。中新社記者 王東明 攝

  《指導意見》明確,各地人民政府要對屬地舉辦的展覽活動疫情防控工作負責,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展覽活動疫情防控按照分區分級標准,根據舉辦地疫情應急響應級別相應的疫情防控標准和要求組織實施。

  中、高風險地區原則上暫不舉辦展覽活動。在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低風險地區可舉辦必要的展覽活動。舉辦展覽活動要做好疫情風險評估,有效管控並防范重大風險隱患,制定應急處置預案並組織開展演練,確保展覽活動風險總體可控。

  《指導意見》指出,督促展覽活動有關單位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展覽活動舉辦單位(主、承辦單位,下同)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負責制定展覽活動期間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指定專人負責疫情防控工作。

  展覽場所單位承擔展覽活動疫情防控現場管理責任,負責展覽場所防疫消殺、通風保潔、現場疫情防控設備、相關防疫物資、應急處置場地的安排配置。

  其他展覽活動參與者承擔聯防聯控責任,要按照展覽活動疫情防控要求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出示健康碼,科學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護。如在現場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症狀,要立即自我隔離並及時通知疾控工作人員。

  地方政府要支持和鼓勵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手段做好展覽活動,採取線上預登記、錯峰觀展、人員限流、實名入場等方式,做好展商觀眾注冊、安檢、門禁、自助取証、順序入場、精准對接等服務工作。

  餐飲服務商必須具備法定經營資質,做好服務人員的衛生防護,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防控措施的規定開展工作。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實際,指導展覽活動有關單位進一步細化、優化和完善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確保展覽活動疫情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落細落實落地。

(責編:任志慧、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