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學者談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

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

記者 程 龍

2020年06月22日06:3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說明摘要6月20日公布。多位專家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能有效防堵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將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

  “所有主權國家都會想方設法維護國家安全,在國際上,中央主導、地方配合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普遍模式。”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端洪說,草案在香港特區政府管轄權、中央駐港國安機構的職責權限等方面給予明確,可釋除部分香港市民的疑慮。可以明確地說,“一國兩制”方針沒有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其實是完成基本法本來就規定了的任務。

  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周葉中說,草案貫徹全國人大決定的相關內容,形成了一套符合決定授權要求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決定內容的全面展開、充分貫徹和具體落實。草案充分體現“一國兩制”方針的基本要求,明確了在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上中央人民政府的根本責任、特區的憲制責任,較好地處理了新制定法律和國家既有法律、香港特區本地法律的銜接、兼容和互補關系等問題。

  “面對香港出現的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特別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主義以及勾結外部勢力等行為,加快國家安全立法進程是中央承擔維護國家安全責任的體現。”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港澳研究室主任張建認為,國家安全法在香港盡快“落地”有利於維護香港民眾的利益,更為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長期實踐裝上了“安全閥”,將增強國際社會對香港的信心,為香港的發展創造更加安全穩定的內外環境。

  專家們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合憲合法、及時必要,是對“一國兩制”的堅持和完善,將有效堵住過去存在的制度漏洞。

  周葉中表示,中央享有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並依照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賦予特別行政區一定的自治權力。在中央與特別行政區關系中,國家安全事務無疑屬於中央事權范圍,草案提出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是中央全面管治權在維護國家安全層面的直接體現。根據“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草案充分尊重基本法的上述規定,明確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本法規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張建表示,對於香港社會關心的國家安全法的執法、司法問題以及中央設立的國家安全機構情況等問題,草案都予以清晰、明確的說明,就國家安全案件的立案偵查、檢控、審判等問題明確表明除特定情形外都由香港行使管轄權,讓香港社會更加認識到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尊重、對香港司法制度的尊重。

  “這個法律是創制性立法,中央單獨為一個地區立國安法,設立安全機構,這種做法充分體現了中央的決斷力和立法者的智慧,體現了我們對國家政治制度和‘一國兩制’的充分自信。”陳端洪說。

(責編:任志慧、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