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癩虼寶、移栽香樟樹獲刑 “平平無奇”動植物“傷不起”

2020年06月03日14: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捉癩虼寶、移栽香樟樹獲刑 “平平無奇”動植物“傷不起”

中新網重慶6月3日電 (記者 劉賢)癩虼寶、畫眉鳥、香樟樹……這些看似“平平無奇”的動植物也是“傷不起”的,亂捉、未經許可移栽或被刑法處罰。世界環境日臨近,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鄭永紅3日在當地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特別提醒:有的民眾對國家保護的珍貴野生動植物缺乏明確認識,渝北法院發布典型案例,倡導共同保護大家園,“還藍天白雲、繁星閃爍、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留住鳥語花香與田園風光”。

捉209隻蟾蜍(癩虼寶)被處拘役4個月

2019年6月1日至6月3日晚上,駱某在重慶市銅梁區某村其家中的房前屋后,使用電筒、編織袋等工具,在該區域處於禁獵區和禁獵期的情況下,採取禁止使用的夜間照明行獵的方式,捕獲蟾蜍共計209隻。次日,駱某去鎮上出售時被當場查獲。經鑒定,駱某捕獲的蟾蜍均系中華蟾蜍,屬於“三有動物”。案發后,209隻蟾蜍已放生。

渝北法院經審理認為,駱某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方法狩獵野生動物,情節嚴重,構成非法狩獵罪,判處其拘役4個月。

法官特別提醒:中華蟾蜍,俗名癩虼寶、癩蛤蟆,是農村常見的“三有動物”。所謂“三有動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中華蟾蜍能大量捕食危害農作物、樹木和人類健康的有害動物,捕食對象有益系數達90%以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使用槍支、毒藥、炸藥、電擊、電子誘捕、夜間照明、殲滅性圍獵、火攻、煙熏、網捕等工具和方法狩獵。本案中,駱某就是在夜間使用了家中必備的手電筒,這種看似無關緊要的方法卻是法律禁止使用的,這種隨處可見的癩疙寶也是應該保護的“三有動物”。

捕獲3隻畫眉鳥 3人均被判處實刑2個月

2020年2月7日,劉某、汪某、呂某溜到重慶市合川區三匯鎮,使用禁用的聲音誘捕和網捕方式,共計捕獲鳥類3隻。后3人返家途中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鑒定,捕獲的鳥類均系野生畫眉鳥,屬“三有動物”。

根據合川區政府《關於劃定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規定,案涉狩獵地點屬於禁獵區,狩獵時間屬於禁獵期,狩獵方法屬於禁止使用的方法。

渝北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汪某、呂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綜合考慮案發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3人認罪認罰,3隻畫眉鳥尚屬活體,對3人均判處實刑2個月。

法官特別提醒:畫眉鳥作為中國特產鳥類,由於民間大量捕捉致使種群數量明顯減少。畫眉鳥是重要的農林益鳥,雖屬常見但系國家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為了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切莫隨意獵捕,鑄成大錯。

移栽香樟樹 3人分別獲刑2年並處罰金

重慶某公司打算向重慶某園藝場購買一批野生香樟樹,要求先修剪、斷根,兩年左右再行挖運並移植至合川區銀翔城。

2016年3月,重慶某園藝場經營者胡某聯系郭某購買野生香樟樹,郭某與譚某共謀通過居間介紹買賣野生香樟樹,從中獲取差價,利潤各一半。具體由譚某負責尋找樹源,郭某負責與胡某接洽。5月,3人在沒有取得林業主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譚某、郭某為胡某組織工人對生長在縉雲山國家自然保護區國有林的122株野生香樟樹進行了編號,並作了截冠處理和斷根處理,打算兩年以后移植合川。經鑒定,案涉野生香樟樹均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

渝北法院經審理認為,胡某、譚某、郭某未經允許擅自採伐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其行為均構成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且屬情節嚴重,依法應予以刑罰處罰。鑒於三人均系自首,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移植尚未完成,目的尚未實現,構成犯罪未遂,依法減輕處罰。胡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30000元﹔譚某、郭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0000元。

法官特別提醒:本案中,盡管採伐香樟樹的目的在於移植,其斷根、截冠處理也是移植前的准備工作,但任意採挖、移植,使樹木主體部分與其原生的地理環境相分離,這既不符合國家規定,又極可能破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資源,使其生態屬性減損或消滅。因此,野生香樟樹作為國家二級野生保護植物,在行採挖移植前,同樣應當取得相應許可手續。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