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江津區濱江新城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萬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0年04月06日09:06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重慶江津區濱江新城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萬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新華社重慶4月5日電(記者陳國洲)重慶市紀委監委對外發布消息,近日,重慶江津區濱江新城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萬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賴萬春理想信念喪失,參加封建迷信活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紅包禮金﹔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招投標、項目資金撥付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賴萬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重慶江津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重慶江津區委批准,決定給予賴萬春開除黨籍處分﹔由重慶江津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