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報7起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典型問題

2020年04月01日21:05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吉林通報7起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典型問題

  日前,吉林省紀委監委對7起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

  1.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敦化管理分局副局長金雄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問題。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金雄先后2次擅自駕駛本單位公務用車去長春、延吉辦理個人事務,連續使用公務用車7天﹔其4次指使本單位職工張某在該單位公務用車指定加油點為其私家車加油共計1334.55元。金雄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5月,金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公車私用、私車公養費用已追繳。

  2.長春市節能監察支隊原支隊長兼長春市節能技術服務中心原主任盧文波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問題。2018年3月至5月,盧文波先后5次駕駛長春市節能技術服務中心一台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其還在該中心公款報銷個人停車費、過路費、出租車費共計206元。盧文波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6月,盧文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公車私用、私車公養費用已追繳。

  3.吉林市龍潭區缸窯鎮鎮長姜長福違規借用企業車輛問題。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姜長福擅自決定借用吉林市某公司一台大眾牌轎車用於其開會、下鄉等事宜。姜長福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4月,姜長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應由其個人承擔的費用已追繳。

  4.通化縣石湖林場原黨支部書記、場長周鐵峰未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8年4月5日至7日,周鐵峰作為管理該單位公務用車的負責人,在清明節期間未按規定對公務用車進行封存,致使司機於鳳剛擅自駕駛本單位公務用車去外地辦理個人事務。周鐵峰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0月,周鐵峰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於鳳剛受到相應組織處理,公車私用費用已追繳。

  5.鬆原市公安局寧江二分局原督察長唐玉學私車公養問題。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唐玉學先后14次使用本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共計2275元。2018年12月,唐玉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私車公養費用已追繳。

  6.大安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黨支部書記、院長劉亞時私車公養問題。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劉亞時先后9次指使該院職工為其私家車加油,公款核銷燃油費2402元。劉亞時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1月,劉亞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過處分,免職處理,私車公養費用已追繳。

   7.公主嶺市衛生監督所原車隊隊長王鵬、司機史建龍私車公養等問題。2019年4月至7月,王鵬利用職務便利,使用本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2次,共計536.42元﹔史建龍使用本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3次,共計512.08元﹔史建龍還利用保管單位公務加油卡的便利,先后8次通過加油員使用該卡為其他車輛加油套取現金,共計1481.4元。2019年7月,王鵬受到記過處分、免職處理﹔史建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公主嶺市衛生監督所所長趙岩因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私車公養費用已追繳。

(責編:任志慧、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