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陳波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0年03月27日17:27  來源:人民網-時政頻道
 
原標題: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陳波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民網北京3月27日電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文化和旅游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陳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蛻化變質,自甘墮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違反會風會紀,搞封建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紀律意識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規在風景名勝區豪華裝修別墅用於接待,收受禮金、消費卡,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宴請、旅游活動安排﹔無視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道德敗壞,生活腐化,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甘於被“圍獵”,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在項目規劃調整、辦理用地手續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波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陳波簡歷

  陳波,男,漢族,1966年3月出生,廣東新豐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2年12月起歷任樂昌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

  2006年9月任韶關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

  2009年12月任韶關市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1年2月任韶關市委秘書長、市委辦公室主任,市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1年4月任韶關市委秘書長、市委辦公室主任﹔

  2011年12月任韶關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2年9月任韶關市委常委、秘書長兼丹霞山管委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3年8月任韶關市委常委、副市長兼丹霞山管委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4年9月任韶關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6年12月任韶關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7年3月任韶關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新豐縣委書記﹔

  2017年6月任韶關市委副書記、新豐縣委書記﹔

  2018年7月任省旅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8年10月任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9年11月被免去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成員職務﹔

  2020年1月被免去省文化和旅游廳副廳長職務。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