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寧鄉政協原黨組書記鄧杰平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2020年02月12日08:4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湖南寧鄉政協原黨組書記鄧杰平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鄧杰平,湖南省寧鄉市(原寧鄉縣)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曾在寧鄉縣善山嶺鄉、祖塔鄉、玉潭鎮等多個鄉鎮擔任領導職務,隨后任寧鄉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寧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寧鄉縣委副書記、縣委黨校校長等職務。2019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8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12月18日,鄧杰平涉嫌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

  “含飴弄孫、吟詩作畫。”這是鄧杰平一直憧憬的退休生活,如今都化成泡影。利令智昏的他在瘋狂逐利中,淪為金錢和欲望的俘虜。

  “總開關”常年失修

  鄧杰平在玉潭鎮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發展等工作期間,接觸到一些財大氣粗的老板,他們奢侈與放縱的生活方式與他當時相對拮據的生活形成強烈反差。

  “為了縮小所謂物質上的差距,我心裡有了一些躁動,拜金主義腐朽思想開始侵蝕我的靈魂。”鄧杰平這樣剖析自己。失衡的心態化作貪念的種子,為他日后的瘋狂逐利埋下伏筆。

  在日常工作中,鄧杰平作風霸道、目中無人,十分享受說一不二的感覺。他獨斷專行,民主生活會走形式,民主議事制度當擺設,理想信念的“總開關”常年失修,滿腦子“致富經”“享樂觀”。

  十多年間,他罔顧紀律要求,大肆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經年累月,數額之巨,令人咂舌。

  “得知即將到政協任職后,他在‘不如搞點現實的更靠得住’的心理助推下,人生航線越走越偏,不知敬畏、不計后果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長沙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鄧杰平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台前是“正襟危坐”的領導干部,背地裡卻與商人勾肩搭背、私相授受,成了瘋狂逐利的商人老板。而其用來投資的本金,大部分都來自違紀違法所得。

  2015年5月,兼任寧鄉某古城開發項目部指揮長的鄧杰平同妻子一道,通過中間人,以親屬的名義拿出500萬元,委托與該古城文化旅游投資建設開發公司有業務關聯的某信托公司副總裁唐某某代為進行投資理財。鄧杰平夫婦於2017年1月收回投資本金,並於次年獲得投資收益400多萬元。

  甘當俘虜被圍獵

  “母親囑咐我出門三穩,一要身穩,經得住女色誘惑﹔二要心穩,無論遇到什麼情況,心裡不要生邪念﹔三要手穩,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接受審查調查后,鄧杰平常常回憶起母親的叮囑,“如果當初我記住了這‘三穩’,就不會走到今天這一步了。”

  但彼時,深陷欲望旋渦和商人圍獵的鄧杰平忘乎所以,哪裡還記得起母親的囑咐。

  多年來,鄧杰平的身邊總圍繞著一群商人“朋友”,叫他“老板”“杰哥”,肉麻吹捧、逢迎巴結極大滿足了他的虛榮心。過節送紅包禮金,平時幫他投資賺錢……這些人有的為了謀求更多關照,有的為了回報幫忙,用一顆顆“糖衣炮彈”長期對他進行侵蝕和圍獵。

  “香餌有毒”,鄧杰平卻依然照吞不誤。

  2003年至2016年,鄧杰平利用職務便利,接受某電器公司法人代表趙某請托,為其公司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及變更、土地閑置費繳納、財政資金拆借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給予關照自然有所回報。如何收取感謝費,他自有一套“障眼法”:“以姨姐的名義成立塑料廠,實際合伙人是妻子、妻弟,主要為該電器公司生產冰箱背板,通過塑料廠這個渠道,以利潤、分紅、借款、設備添置等名義,收受該電器公司利益。”通過這種方式,鄧杰平先后收受趙某幾百萬元。

  在不法商人眼中,鄧杰平“什麼都能做,都能做好﹔不能做的也可以想辦法突破”。2007年,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劉某因項目貸款的事找鄧杰平幫忙,膽大妄為的他竟私自拍板,從鎮財政中借款2500多萬給劉某搞開發,並收受劉某好處費。

  赤裸裸的權錢交易一再上演。2003年至2019年,“說話很管用”的鄧杰平利用職務之便,為多名不法商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建設,工程款撥付、征地拆遷、銀行貸款等方面提供便利、謀取利益,成百上千萬的巨額好處費以裝修服務、銀行轉賬、消費卡、借款等方式被他收入囊中。鄧杰平在庭審中坦言,雖然嘴上和這些老板說的是借款,但實際上他並沒有寫任何憑據,也沒有打算歸還的意思。

  不僅甘於被圍獵,鄧杰平還利用領導干部身份和職務便利,為親屬謀取不法利益鋪路搭橋。一眾親屬在他的蔭庇下快速“致富”,而有的親屬反過來又成為其收受不法利益的“掩體”。以鄧杰平為中心,形成了以不法利益為紐帶,多名不法商人纏繞交織,其妻弟、姨姐、弟弟、妹夫、侄兒等親屬牽涉其中盤根錯節的關系網。

  不知敬畏藐視規矩

  組織的教育、母親的提醒,都沒能喚醒“裝睡”的鄧杰平。他的違紀違法行為持續十多年之久,插手項目、干預司法、權色交易……黨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斂不知止。

  熱衷於搞“小圈子”,他把曾經工作過的單位當成自己的勢力范圍去“經營”,任人唯親,平時迎來送往、吃吃喝喝,到換屆推薦、考察考核時,就為自己小圈子裡的人關照捧場。

  為掩蓋自己的問題,鄧杰平欺瞞組織,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紀違法所得資金均用他人銀行賬戶處理,以他人名義購置房產、投資商業項目等。為逃避組織審查調查,又將有關財務憑証及違規收受的紀念幣、玉石等貴重物品陸續轉移,並與相關涉案人員多方串供……

  對黨紀國法熟視無睹,把制度規矩當成稻草人,鄧杰平利令智昏、財迷心竅,道德失守、作風失范,徹底喪失了黨員領導干部應有的底線。他的所作所為不僅親手撕碎了原本擁有的幸福人生,也給當地的政治生態造成了惡劣影響。

  “錢財乃身外之物、過眼雲煙,隻有自由、健康、親情才彌足珍貴,千萬要懂得珍惜。”鄧杰平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才真正領悟了這個其實很簡單的道理。

  量紀量法分析

  2018年5月,長沙市紀委監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鄧杰平涉嫌違反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等問題線索。同年6月,第七審查調查室按程序啟動對有關問題線索的初核。同年12月,湖南省委第四巡視組將反映鄧杰平涉嫌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等問題線索移交長沙市紀委監委。2019年2月21日,長沙市紀委監委按程序對鄧杰平進行立案審查調查。2月23日,對鄧杰平採取留置措施。

  經審查調查,鄧杰平存在以下違紀違法和涉嫌犯罪的問題。

  在違反黨的紀律方面: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証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親屬謀取人事方面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等﹔違反生活紀律。

  在涉嫌犯罪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定,涉嫌受賄犯罪。

  在組織立案調查之前,鄧杰平有串供等行為。被採取留置措施后,經思想教育,態度有重大轉變,能夠配合審查調查工作,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並作出深刻檢討。

  鄧杰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初心全無﹔毫無黨性原則,底線失守。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鄧杰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紀法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

  第五十六條 對抗組織審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証據的﹔

  ……

  第八十八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証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九十四條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証券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四十五條 監察機關根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如下處置:

  ……

  (二)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

  ……

  (四)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的,制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証據一並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長清)

(責編:左瑞、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