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蔣惠琴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任命李后龍為南京海事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李彬為南京海事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孫晉琪為南京海事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沈菁為南京海事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
任命趙培元為南京海事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海商審判庭庭長﹔
任命王蘊為南京海事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俞旭明為南京海事法院連雲港法庭庭長﹔
任命童德清為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庭長﹔
任命沈燕為南京海事法院蘇州法庭庭長﹔
任命王天紅為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潘軍鋒為南京海事法院海商審判庭副庭長﹔
任命蔡勇為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副庭長﹔
免去閔星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免去孫晉琪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王天紅的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王蘊的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俞旭明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沈燕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免去趙培元、潘軍鋒、陳小樂、郭曉閩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